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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起诉状

标签重庆忠县律师  重庆律师  忠县律师  2010-07-26 12:35

(重庆忠县律师)

 

民事起诉状

 

原告:XXX,女,重庆市忠县人,生于197XXXX日,住忠县XXXX路二巷XX5号。电话:01305XXXXX5

被告:XXX,男,重庆市忠县人,生于197XXX14日,住忠县XX镇人民路XXX5号。现在辽宁省XX市第X监狱,地址:辽宁省辽XXX子镇。邮编:1XX312。监狱电话:(04198XX085

诉讼请求

1、   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、被告离婚。

2、   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位于忠县忠州镇X支路XX号附二号XX号房归原告所有,婚生子XX归原告抚养。

3、   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

事实和理由

原、被告于19951月自由恋爱相识,于19956月在忠县XX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。婚后于19991125日生育婚生子XX。婚后,由于被告性格古怪,脾气暴躁,于200714日原被告双方在忠县民政局协议离婚。协议离婚后又于2007116日在忠县民政局登记结婚。婚后原告本想共同一共生活,但被告不顾家庭,于2007417日在辽宁省XX市因犯非法拘禁罪(致一人死亡)被辽宁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13年。

综上所述,由于被告犯罪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,原被告婚姻关系名存实亡。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解除原被告婚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特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,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。

此致

XX县人民法院

 

具状人:XXX

00年七月二十六日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本诉状副本二份。

 

(重庆忠县律师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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