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非亲历实难置信的故亊
2010-07-31 21:38若非亲历实难置信的故亊
一起涉法投诉,始于2003年,至今7年多投诉举报了4969次。其中,2009年5月以来,在近14个月期间,举报人向最高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举报了45次。该案受理立案后,据最高法28次明确回复:该案依规已转至相关法院(山东省高级法院)处理。
对此,山东高院持续默然,至今未复一言。最高法交办、省高院不办,实属罕见!?……
事实说话,详见以下情况一、二:
情况一:最高法本月27日及上旬末的两次(序7—10为上次回复)回复——
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受理举报案件
信息办理进程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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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|
举报时间 |
办理进程 |
特别提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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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010-07-04 06:38:08 |
已回复 |
材料已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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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2010-07-04 06:33:56 |
已回复 |
材料已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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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2010-06-12 10:35:02 |
已回复 |
材料已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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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2010-05-27 15:43:09 |
已回复 |
材料已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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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2010-05-20 16:24:06 |
已回复 |
材料已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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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2010-05-18 12:51:30 |
已回复 |
材料已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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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2010-05-10 16:27:26 |
已回复 |
材料已在再次下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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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2010-05-10 16:20:00 |
已回复 |
材料已在再次下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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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2010-05-10 16:16:54 |
已回复 |
材料已在再次下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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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2010-04-24 16:15:14 |
已回复 |
材料已下转。 |
情况二:最高法上述回复之前的(回复摘录)回复——
1、2010-04-18 12:59:45回复:……关于法官违纪问题,我们已将您的材料再次转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,可直接与省(市)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2、2010-04-18 12:55:03回复:……关于法官违纪问题,我们已将您的材料再次转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,可直接与省(市)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3、2010-04-18 12:51:57回复:……关于法官违纪问题,我们已将您的材料再次转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,可直接与省(市)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4、2010-04-18 12:51:57回复:……关于法官违纪问题,我们已将您的材料再次转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,可直接与省(市)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5、2010-04-18 12:42:30回复:……关于法官违纪问题,我们已将您的材料再次转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,可直接与省(市)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6、2010-03-25 08:02:45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7、2010-03-22 16:53:38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8、2010-03-03 17:04:03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9、2010-02-14 08:58:28回复:我们已经将您的举报下转至省高院纪检组进行调查核实,请直接与省高院联系,勿重复举报。
10、2010-01-20 11:01:29回复:(1)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,将您的举报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
(2)若需进一步查询或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。
11、2010-01-03 14:29:57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12、2010-01-03 14:26:08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13、2009-12-28 10:42:33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14、2009-12-17 14:58:48回复:我们已经将您的举报下转至相关法院进行调查核实,请直接与省高院联系,勿重复举报。
15、2009-11-17 10:54:52回复:欢迎您对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。本网站将及时把您的意见、建议转告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研究处理。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关心与支持。
16、2009-11-07 09:28:09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17、2009-11-03 17:28:31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18、 2009-10-19 18:55:25回复:您所反映的法官违纪问题,请提供具体的违纪线索,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19、2009-09-19 11:28:36回复:您所反映的法官违纪问题,请提供具体的违纪线索,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20、2009-09-19 11:19:09回复:您所反映的法官违纪问题,请提供具体的违纪线索,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21、2009-09-19 11:07:00回复:您所反映的法官违纪问题,请提供具体的违纪线索,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22、2009-09-19 10:58:55回复:您所反映的法官违纪问题,请提供具体的违纪线索,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23、2009-09-19 10:32:11回复:您所反映的法官违纪问题,请提供具体的违纪线索,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24、2009-09-19 10:11:44回复:您所反映的法官违纪问题,请提供具体的违纪线索,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25、2009-07-28 15:28:42回复:(1)您在举报信息中所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,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若需进一步查询或者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;
26、2009-07-12 14:08:47回复:您的举报内容不完整。请将您所反映的内容概括在一封信中,本网站方可受理。
27 2009-07-12 14:06:19回复:您的举报内容不完整。请将您所反映的内容概括在一封信中,本网站方可受理。
28、2009-07-12 14:03:51回复:您的举报内容不完整。请将您所反映的内容概括在一封信中,本网站方可受理。
29、2009-05-26 14:17:03回复:请提供具体法官违纪线索并直接与山东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联系。
30、2009-05-25 08:16:15回复:(1)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已经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》,将您的举报转交被举报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
(2)若需进一步查询或反映新的情况,您可以在参看本网站《其他举报方式》栏目后直接与其联系。
举报人: 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
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
相关具体情况另见:
1、法官审案错、错、错,屈指计数有几多?
2、法官审案错、错、错,谁人何言驳此说?!
3、再审申诉材料。
4、百度一点、鲁蜜特,看看他在说什么!……(已注册的189个网站,146个现已贴录了相关材料)。
5、谷歌搜索、鲁蜜特,获其讯息52万2千多……(鲁蜜特谷歌搜索专页7月26日显示此数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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